各院(系)、各教学站:
成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准的信息是新生入学注册、学业结束后核发学历证书的基本依据。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复查专升本新生时要求提供的材料
专升本新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准考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2、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各院系、各站点在新生报到注册后,要对专升本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在复查时,要按照“五对照”原则,即对新生的专科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进行对照,并收取专科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同时填报《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见附件1)。属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的免试入学新生,按要求进行“五对照”,并收取专科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A4纸),同时填报普通专科院校毕业填报《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核查通过人员备案表》(见附件2)。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须在上述表格该生信息后标注不合格字样及不合格原因。
3、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属于录取信息错误的按《关于核对2012级新生录取信息的通知》要求执行;属于冒名顶替的新生,在面授期间要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上报时间
各院系、教学站于2月16日前将填写核对后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的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余老师处,另一份和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放置顺序与该表填写顺序一致)一并存档待查,以上材料带学生毕业后方可销毁。(注:我院以省教育厅下发新生复查名单和截止日期为准通知各教学单位报送相关学生复印件。)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核查通过人员备案表》和相关复查材料于寒假面授结束前报送。
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
附件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核查通过人员备案表》
附件3 目录、封面
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