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校内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9]29号)(附件2),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请按照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一、补录对象
平顶山学院所有在籍成教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内容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8日,我校把学生信息下发至各站点;
2、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27日,各站点反馈补录信息;
各站点要认真核准学生信息,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务必在规定日期完成核准和补录工作。
四、数据信息报送
1、核准和补录电子信息报送邮箱:pdsujxjy@163.com;
2、核准和补录纸质信息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平顶山学院北校区(崇文路)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董思雯收,18239702672。
补录过程中有疑问者,请联系:郭栋0375-2657626 董思雯
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