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平顶山学院成教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以下400名在学信网已注册学籍且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籍进行注销,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诉者,视为同意我校按有关规定做出的注销学籍处理决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375-2657626
附件:平顶山学院2024年拟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