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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12-01点击数:

一、申请对象

2026届平顶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4级专升本学生和2021级高起本学生)。

二、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参加学校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6,PETS-3)成绩合格者。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5.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5门,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3门。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学位申请表一份(附件1)

本次申请需提交纸质申请表,最终学位申请资格以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及学校依据学位申请条件审核结果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5日前,各教学站点将学生纸质版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教务科;校内生只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拟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逾期不予受理因部分专业本学期仍有课程,可以先提交学位申请表,届时若课程成绩不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作废)。

2.各教学站对学生申请学位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学位申请汇总表(加盖教学点公章)于2025年12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科,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2025年12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pdsxyjxj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学站+2026学位申请汇总表)。

3.注意:此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不代表就可取得学位证书,还需要进行论文选题、撰写、根据论文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查重、答辩等过程,各个环节必不可少。

4.凡申请学士学位者,授予条件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3)要求授予,具体细则要求及解释以(附件3)为准,请仔细阅读。

5.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须按照教育部要求上传至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接受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撤销已经授予的学位。

如有疑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办公室。

电话:0375-2657626。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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