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平顶山学院成教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平学院行〔2023〕85号)第七章第三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以下97名在学信网已注册学籍,且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申诉的,视为本人认同,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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