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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审核管理办法与流程(试行)

作者:时间:2019-04-10点击数:

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审核:

1、毕业前五个月,各教学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学费及其他费用、毕业信息图像采集(以下进行详细说明)、专升本科毕业生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并把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名单须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层次等项)。

2、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参见《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审核参照我校相关规定及有关协议执行。

3、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1)毕业信息图像采集工作尤为重要,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持有国家要求的标准毕业照片,否则无法毕业。各教学站(点)要联系新华社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或与我院联系,视情况办理。

(2)毕业照片印制后,毕业生应认真核对图像上的所有信息,如发现错误要及时勘误。毕业生不但要在照片上更正,并且还需要到网页上(左侧条目)更正电子图像信息,否则,证书无法进行网上认证。各教学站(点)要把勘误后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在毕业前两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11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5月)交到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专升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站(点)提供的名单,形成毕业生信息核对表,并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教学站(点)进行毕业信息校对(此毕业信息即为学生入学网上注册信息),和单位发现错误要做出标记,作出祥细更正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站(点)单位公章,及时返回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6、证明材料包括:姓名同音不同字或繁体字转为简体字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更名者需要县市级公安局专用的改名手续;身份证号由15位升至18位或个别位错误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出生日期不符或区划代码不符的需要县市级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证明中要说明改动情况及更改原因。

7、学生不得提前毕业,因故当年未能办理毕业者,可且只可保留学籍一年。

二、毕业生档案

1、每位毕业生在得到毕业证书的同时得到一份档案,档案袋内装平顶山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表(需要加盖平顶山学院公章)、学籍表,随毕业证书一同发放。

2、每位毕业生的学籍表务必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交到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存档。填写不规范者不予毕业存档,责任自负。

3、每个教学站(点)要把本站毕业生的总成绩单分专业上交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存档。

4、毕业前两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11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5月),各教学站(点)要把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交到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盖章,待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同取回。把学籍表、毕业生总成绩单交到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学院审核后存档。

三、毕业证书管理及发放

(一)毕业证书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教育部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努力维护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信誉。

2、毕业证书的领取、管理与发放工作由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个步骤都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

3、凡在毕业证书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毕业证书管理岗位的职责

1、负责审查核对当年毕业生人数。

2、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三)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程序

1、每年毕业前打印毕业生名册和验印审批表,制作电子注册数据库,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办理毕业证书审批备案。

3、毕业证书发放。组织填写“毕业证书发放签收单",做好发放记录工作。教学站(点)毕业证书由教学站(点)派专人履行手续后统一领取。

4、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能补发。遗失或损坏毕业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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